华融公司发布《办事处投资项目管理指引》

2010-06-01 12:59:31 作者:佚名 来源:华融公司 浏览次数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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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对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发展的政策要求,结合商业化改革方向和当前市场实际,华融公司发布了《办事处投资项目管理指引》。华融公司所属办事处可以在以下业务范围开展投资业务:

1、收购银行、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;

2、收购政府、司法等部门指定的不良资产;

3、在代理有关金融机构、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管理处置资产中,为完成资产委托管理处置的临时垫支和费用性出资;

4、对部分商业化收购资产追加投资;

5、阶段性股权投资;

6、对已出资企业股权的配股和增发认购;

7、其它与公司不良资产管理业务相关,并符合公司商业化经营业务范围规定要求的投资项目。

全面推动办事处投资业务,是华融公司今年深化商业化改革、面向市场的重大举措。随着《办事处投资项目管理指引》的发布,华融公司各办事处将从当地市场实际出发,配合华融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,结合华融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已开展的租赁、投行、信托等业务,以项目投资为纽带,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创新提供综合金融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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